關注民生 服務社會 發(fā)掘真相 傳播價值 感謝您瀏覽江蘇蘇訊網。 歡迎投稿:郵箱724922822@qq.com 客服電話:025-86163400 18061633398

“隱形”的電商訂單——揭開江蘇常州以馬內利塑業(yè)有限公司網店銷售偷稅內幕

2025-11-05 11:23 來源: 中國江蘇網 編輯:玖柒六 瀏覽量:0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常州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了江蘇常州以馬內利塑業(yè)有限公司網店銷售偷稅案件。該公司在互聯網平臺開設店鋪,通過以個人賬戶收取互聯網平臺銷售款等方式隱匿未開票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少繳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等稅費共計101.67萬元。針對其違法行為,常州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于2025年5月依法對該公司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25.28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網店“每單必開票”,是合規(guī)經營還是另有貓膩?

常州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接到舉報線索,反映常州以馬內利塑業(yè)有限公司在互聯網平臺開設店鋪,2018至2022年期間,將部分未開票銷售收入轉移至個人銀行賬戶,涉嫌偷稅。第一稽查局依法對該公司展開調查。

檢查人員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fā)現,該公司主要依托互聯網平臺銷售塑料制品,具有典型的平臺經濟特征:客戶以個人消費者為主,交易呈現高頻、小額的特點。由于部分個人消費者主動索取發(fā)票的意愿較低,企業(yè)的申報收入與開票收入之間存在一定差異。但是初步核查結果顯示,該公司申報的年度銷售收入與已開具發(fā)票金額幾乎完全一致。

如此高度匹配的數據是該公司經營狀況的真實反映嗎?這家互聯網平臺內經營者確實做到了“每單必開票”嗎?

交易數據撕開關鍵突破口

帶著這些疑點,檢查人員依法約談了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趙滿滿。面對檢查人員“是否存在未開票未申報收入”的詢問,趙滿滿矢口否認:“我們網店每一筆交易都主動給消費者開發(fā)票,不管對方要不要,從來沒有漏報過收入。”趙滿滿還當場出示了部分網店訂單截圖和發(fā)票存根,反復強調“公司管理規(guī)范,財務流程沒問題”。

面對該公司似乎滴水不漏的解釋,檢查人員從“平臺交易源頭”入手,依法調取了該公司的平臺經營數據。經過深入分析,日常經營相關的銷售收入合計約3000余萬元,與企業(yè)對應時期申報銷售收入2249.46萬元相比,約三成收入未體現在企業(yè)會計賬簿和對公賬戶流水中。

這組數據差額,成為案件調查的關鍵突破口。

鐵證之下偷稅事實終現形

掌握核心證據后,檢查人員再次約談趙滿滿。起初,他仍試圖搪塞。檢查人員告知其整理好的平臺經營數據,并詳細講解平臺經濟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稅費知識,在法律與鐵證面前,趙滿滿最終承認了其隱匿互聯網平臺未開票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的違法事實。

趙滿滿稱,根據互聯網平臺規(guī)則,交易完成、買方確認收貨后,款項會集中匯入與店鋪綁定的第三方支付賬戶里,賣家可自行提現。為了少繳稅款,將公司部分未開票收入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直接轉入自己的個人銀行賬戶,這些收入從未記入公司賬簿,也未進行納稅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稅務總局常州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對常州以馬內利塑業(yè)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的處理處罰決定。

原文地址:https://jsnews.jschina.com.cn/jsyw/202511/t20251104_s6909eb32e4b0c1378d705aec.shtml
江蘇蘇訊網客服:025-86163400
【責任編輯:陸超】

江蘇蘇訊網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江蘇蘇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本網按規(guī)定給予一定的稿費或要求直接刪除,請致電025-86163400 ,聯系郵箱:724922822@qq.com。

圖片新聞
熱點資訊
熱點聚焦